1)第四十三章 吴养春案_明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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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吴养春的案子难查吗?一点都不难,毕竟很多事实都是捏造的,所以办案人员想翻案也是很容易。

  朱由检在过去做信王的时候,没少在邸报上看到吴养春的大名,原本是个商人分家产的小案子,最后变成了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,其实无非魏忠贤想通过这个案子来攀诬东林党。

  大理寺右少卿蒋士聪轻咳一声,上前说道:“启禀陛下,吴养春案已查明,臣以为应对处置此案的许显纯、田尔耕以及播弄是非的吴家家奴吴荣处以极刑,对激起民变的免职官员吕下问追责,魏党要员李鲁生、许志吉等戍边。吴养春等家族被非法罚没的财产予以返还。臣请将此案本末详细汇报。”

  朱由检点头示意他讲。

  随着案情讲述,朝中众臣终于明白了吴养春——黄山大狱案,以及徽州民变的真实情况。

  歙县商贾吴养春,字百昌,歙县溪南村人。祖辈从事盐业、木材、典当业,因经营有方,遂成巨富。吴养春靠祖上经营盐业和木业起家,到了吴养春父亲一辈分成五支。吴养春这一支占有黄山地二千四百亩。嘉靖、万历年间,倭寇犯境,吴养春祖、父及吴养春本人先后资助“边饷”计白银五十余万两。万历皇帝特赐吴养春父为“徽仕郎光禄署正”,吴养春、吴养京、吴养都、吴继志、吴希元等兄弟也同时被受殊荣。可吴家两次捐纳耀富的行为却为后面埋下了祸端。

  造成这场冤案的直接原因是两场胞亲财产纷争和宗事纠葛。神宗万历年间,吴养春就因山场权属问题与其弟吴养泽不和,并为此构讼。祖产析产时,吴养春分得了两千四百亩黄山山场地和淮扬、天津、仁和等处的盐务。其弟吴养泽不甘心这些黄山山场地让吴养春一人独占,因此对簿公堂。万历四十四年,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骆骎曾以吴家隐报黄山官税为由,拟将黄山山场地的一半没收入官,但上奏皇帝的题本一直留中未发,给此案反复留下隐患。不久,吴养泽去世,家仆吴荣起了黑心,不仅私吞了主人家产,还霸占主人妾室。

  对于恪守伦理规序的徽州宗族来说,这种大逆不道给吴氏宗族带来奇耻大辱。吴养春便告到县衙,要求将吴荣置之重典。然而,吴荣贿赂衙役,获释出狱,并潜逃于外。

  另一个导致冤案的原因便是吴养春与族人吴孔嘉的恩怨。在吴氏宗族议事的一次聚会上,吴养春的族弟吴孔嘉的父亲与吴养春意见不合,吵了一架,发生这件事后,吴孔嘉的父亲没多久就死了。当时吴孔嘉正在参加会试,没在家也不知道详情。

  天启五年,吴孔嘉金榜题名,考取一甲探花,授翰林院编修。翌年,即参与编修《三朝要典》,由此追随魏忠贤,拜其为义父。

  就在吴孔嘉金榜题名之时,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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